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口证明;2出境事由证明;3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等。具体要求是:(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事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