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出国联合培养条件包括:
1、双方学校有合作意向并签订书面协议。
2、申请人要有正式的出国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论文摘要及其它相关材料。
3、申请人要通过学校的录取程序,达到学校的入学标准。
4、双方学校要共同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地点及学习内容,设立具体的考核办法。
5、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培养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住宿补助等。
6、博士生在海外学习期间,要有一名中方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其研究活动。
7、双方学校要共同安排博士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所需的就业、居留等相关事宜。
8、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