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化遗产的体量有大有小,大的文化遗产如建筑、壁画、纪念碑等,当初选址、设计、创造时就考虑了永固性等因素,没有考虑其位置变换,今天我们采取保护措施时也不便于将其移至他处,只能在原地保存(从保留关联信息的角度,也只能在原地保存);小的文化遗产如家具、陈设、用具等,当初设计制作时就考虑了方便移动的使用功能,今天我们对其进行保护时,可以将其搬移到博物馆等具有更好保存环境的空间去保存。
因此,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首先可以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类。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了大到历史域镇、传统村落、古代遗址等综合性的文物,也包括了宫殿衙署、寺观祠庙、陵园坟墓、石刻造像等专门性的文物,这些文物有三类不同的保存状态:第一类文物在历史上就已经废弃,成为历史的陈迹,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残缺不全的局部,有的还全部或大多掩埋在地下。历史上城镇村落的废墟、曾经一度兴旺的工矿作坊场所、废弃并垮塌殆尽的寺观祠庙、地面建筑甚至封树都已经不存的帝陵坟墓,乃至于一座房屋或一座塔幢的废址等,都属于这类文物。第二类文物虽然失去了它在历史上的作用,却仍然屹立在地表,被作为其他用途或作为历史名胜而存在。已经没有皇室官员使用的官殿衙署、中断了宗教活动的寺观祠庙、原有功能已经退化或消失的石窟碑刻、已经弃置或被改做他用的城堡等,都属于这类文物。第三类恐怕已不能简单地称之为文物,而是具有"物"和"非物"的综合体。至今还基本保持着原来的功能和文化传统,并随着时代的推移,继续在发生着变化,古今重叠且文化延续的城镇和村落,至今还有人居住的古村落民居,仍在使用传统工艺进行生产的作坊、农庄、牧场等,都可归属此类。可移动文物,包括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工具、武器、礼仪用器、生活用器、艺术品、文书、档案、图书等,这些文物的材料和材质大致有两大类:第一类采用曾经具有生命的物质制作而成,也就是被称为"有机质文物"的一类,如竹木漆器、骨牙角器、纤维制品等。这类文物的存在周期相对较短,对保存条件要求也较高。第二类采用没有生命的物质制作而成,也就是被称为"无机质文物"一类,包括地球自然演化形成的天然材料和人工合成的金属材料,如玉石制品、金属制品等。这类文物的存在周期相对较长,对保存条件的要求也相对较低。上述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的分类方式,是以文物的保存状态和保存条件作为分类标准,这对于文物的保护研究来说,无疑是最恰当的分类方式。不过,这种分类没有考虑这些文物的用途和功能,而文物这方面的属性恰好是从文物这文化的表层物质现象通向创造和使用这些文物的人、人的行为及其社会关系的桥梁,是将物质资料变为物质文化史的重要途径。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最具代表性。该文物分类体系将不可移动文物分划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这些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除了古遗址是以文物的保存状态为分类标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是以时代为分类标准,其类型与以功能作为分类标准的类型有所不同外,其他诸类都可以作为中国物质文化专门史的不可移动分系。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对于可移动文物的分类,以全国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分类标准最为详细。该分类标准"根据文物的异同,即构成每件文物基本物质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差异性、同一性",将可移动文物划分为:金/银器、铜器、铁器、陶泥器、瓷器、砖瓦、宝/压石器、石器石刻、漆/竹器、绘画、书法、拓片、珐琅器、玻璃器、骨/牙/角器、纺织/绣品、皮革、玺印、文具/乐器/法器、货币、雕塑/造像、古人类遗体遗骸、文献图书、徽章/证件、邮品、票据、音响制品、交通/运输工具、度量衡器、武器装备/航天装备、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其他共32类。正如该分类系统的分类标准有文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一样,可移动文物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两个小系列:一个系列是按照文物的自然属性即材料和材质划分的系列,如玉石器、金银器、铜器、铁器、陶器、瓷器、玻璃器、骨牙角器等。一个系列是按照文物的社会属性即功能用途等划分的系列。如纺织品、货币、雕塑、武器、度量衡器等。在艺术史学界,尤其是西方关于中国艺术史的研究,往往综合考虑其时代、功能和形式等方面的因素,将能够基于视觉观察的物质文化领域的中国艺术品划分为四大类。第一大类是主要兴盛于商周时期的青铜艺术。第二大类是主要存在于两汉时期的汉画艺术。第三大类是风行于晋唐时期的佛教艺术。第四大类则是从宋代以后大盛的以卷轴画为主体的绘画艺术。青铜艺术比较单纯,其物质材料就是青铜器。绘画艺术也不复杂,主要是卷轴画,此外就是壁画。汉画艺术的涉及面较厂,包括了汉代画像砖、画像石、独立雕塑和建筑雕刻等诸多类型的文物。佛教艺术就更为广泛,与佛教相关的石窟、雕像、壁画、供器等,乃至于佛教寺庙建筑等都可归属于佛教艺术。以上四大类,只是中国艺术门类的主流,其他如产生于中国本土且长期与佛教艺术并存的道教艺术,在东亚地区具有广泛影响的建筑艺术(尤其是园林建筑),具有中国特色的玉器、漆器、瓷器等艺术类型,也从不同的方面丰富和补充着中国艺术史和中国物质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