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近代学派的基本观点: 1,刑事近代学派可分为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对于产生犯罪的原因,两派各有自己观点,刑事人类学派认为犯罪主要是基于犯罪人的生物学因素。
2,刑事法学可以任意地将某种引诱力作为行为的动机或者不作为的动机,提出了绝对的自由意志论,即所有的人都不受素质、环境的影响,能够理性地选择行为,并且这种选择是不受因果法所支配的。近代学派反对古典学派意思自由的观点,主张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受因果法则的支配,犯罪现象也不例外。 3,刑事法学近代学派以犯罪人为标准,将犯罪进行分类,并认为对于不同的犯罪人,要采用不同的犯罪对策。龙布罗梭将犯罪人分为生而有犯罪性的人、疯狂的犯罪人、情欲的犯罪人和偶然的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