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英国为促进合理竞争繁荣经济而出台实施。
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对垄断行为的规范,除适用当时的普通法外,基本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从而使得卡特尔等垄断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产业领域,这被认为是导致英国经济衰退的根本原因所在。有鉴于此,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执政的工党的领导下,对基础产业采取国有化政策,而对非基础产业,则通过制定反垄断法来促进企业间公平、自由的竞争,以期能繁荣英国经济。为此,英国先后制定了下述反垄断法:1948年的《垄断与限制竞争法》、1956年的《反贸易限制法》、1965年的《垄断与合并法》、1973年的《公平贸易法》、1976年的《限制贸易行为法》和《零售价格法》以及1980年的《竞争法》。
199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竞争法》,该法于2000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