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纪中叶,英国议会通过《治安法》,率先建立起来了现代警察制度。
不过英国警察和其他后来的效仿者有很大区别,那就是英国警察在名义上效忠的对象并不是政府,而是英国国王(女王),直接领导人是英国的贵族(见注释1)。这也是为何英国警察的全称是英国皇家警察,在其旗帜上更有皇冠标志的原因。英国警察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当时的警察队伍更像是区域性的捕快,并未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后来队伍壮大,警察除了缉拿罪犯外,更多的是充当类似锦衣卫的角色。最明显的例子是,当便衣警察出现在公众场合执勤时,迎来的往往不是尊重,而是私底下类似于“间谍”的谩骂。直到十九世纪末伦敦警察成立专门的刑事案件部门,才逐渐获得公众们的信赖。虽然如今的英国警察早已经不是皇家的专属机构,但很多名字却依然沿用下来,比如伦敦警察厅总部依然被称为苏格兰场。苏格兰场位于伦敦中心的威斯敏斯特市,地理上和苏格兰没啥关系,同时也不负责苏格兰地区的警务。英国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所以在伦敦警察厅下面,还有着众多地方性的警察局。这些地方警察机构最高层由警察局长、联席会议、财务机构组成一个相互制约的决策机构,同时苏格兰场的人员在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拥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