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性至上继承,即如果国王没有儿子,则王位传给其最接近的男性亲属。
如果国王有儿子,则长子继承王位。该原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该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顺序和条件,并决定了英国王室至今的继承制度。该原则在历史中多次引起争议和质疑,因为它排除了女性和长子以外的儿子的继承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2013年通过了《王位继承法案》,它将对王位继承的限制进行了修改,女性和男性继承人的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并且不再限制婚姻对象。总的来说,虽然存在一些限制和争议,但是它确保了一种稳定的王室继承制度,这对于英国的政治稳定和国家发展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