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者培根在《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1623)一文中,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出。
独立的条件与标志 1. 教育学独立的条件 主要有:历史上前教育学时期教育知识的丰富积淀; 17—19世纪教育实践,特别是师范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代以来科学分门别类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科学方法的奠定; 近代一些著名学者和科学家的不懈努力。 2. 教育学独立的标志 主要有:研究对象方面,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使用的概念和范畴方面,形成了专门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的体系; 研究方法方面,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 研究结果方面,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系统的教育学著作; 组织机构方面,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 标志的出现前后经历了约两百多年的时间。因此,教育学的独立是一个历史过程,而非在一个瞬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