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舞蹈表演、影视表演、音乐表演、编导(或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组织了相关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未组织相应专业联考的省份,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2、报考我院主持与播音专业和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的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
3、对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等专业,招收参加各省美术联考合格的考生;对没有组织美术联考省份的考生,承认其参加其他高校美术专业考试的成绩。
4、对组织了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该省参加该专业联考合格的考生;对未组织该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5、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