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污染事件是指1986年11月1日深夜,位于瑞士巴塞尔附近的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事件,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构成了70公里长的微红色污染带,以每小时4公里的速度向下游流去。
污染带流经河段的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近海口的荷兰,所有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统统关闭。这次事故带来的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泄入莱茵河的污染物使上莱茵河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1) 鱼类在巴塞尔下游出现了各种鱼类大量死亡的现象, 莱茵河560 km 处( 污染点下游401km 的罗累莱) 河段中的鳗鱼首当其冲。污染水波经过时在科布伦茨和杜塞尔多夫进行的鱼类试验未发现有重要影响。
(2) 供鱼食用的动物根据在有利水位条件下拍摄的录像, 可见供鱼食用的动物情况同样受到影响, 在巴塞尔至布赖萨赫地区发现了严重的污染破坏。在大约至美因兹的上莱茵河地区, 栖息的小动物( 如蜗牛、蚌、蠕虫、小虾) 数量明显减少; 直到摩泽尔河都证实有污染对小动物的伤害。在下莱茵河也发现零星伤害的现象。对取水的影响巴塞尔下游附近莱茵河有10 多个取水口, 这些取水口总的最大取水量为70 m3/s。由于警报延误, 没有及时关闭取水口, 因此污染侵入由莱茵河供水的运河系统( 于南格运河、哈尔特灌溉系统、科尔马运河、莱茵河—罗讷河运河) , 并影响地下水水质。公共饮用水的几个给水井也受到影响。莱茵河流域的德国自来水厂/供水企业都尽可能在有毒水波流经之前和期间以及之后足够长的时间内( 最多达20d) 及时关闭取水口或进行适当调整, 使污染的莱茵河水不会渗入地下。尽管如此, 在德国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近岸水井中还是发现有随消防水泄入莱茵河的污染物的踪迹。虽然对取水有各种限制, 但通过企业内部所采取的措施可以维持符合规定的供水, 并保证了供水数量。而部分地区不得不用槽车确保几天的供水。荷兰采取相关措施的目的在于将污染水流尽快排入北海。为此开启了下莱茵河和莱克河大坝的水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