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征集志愿是指一本志愿录取后,对一本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而未被录取学生重新填报志愿的方法。
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级招办采取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余额,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允许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的办法,来帮助考生和学校得以实现录取和完成招生计划。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各批次平行一志愿或平行二志愿录取以后进行。材料补充: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