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司法领域中应该是“刑事侦查”,而不应该是“刑事侦察”。
二、“侦查”与“侦察”是两个同音词,但词义有区别,不能混用。“侦察”的意思是指为弄清敌情、地形和有关作战的其他情况,通过观察和调查所进行的活动。“侦查”是司法用语,主要指调查和检查;而“侦察”是军事用语,主要指观察和察看,在词义和用法上都有区别。
三、刑事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行为有以下8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通缉.刑事技术亦称刑事科学,是侦查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发现、记录、提取、识别和鉴定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物证、书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各种专门技术的总称。刑事技术检验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侦查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刑事技术是一门以发现、揭露和证实各类犯罪活动为目标的技术。现代刑事科学技术有着较为完整的组成体系,按刑事技术的专业类别划分为:照相录像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书(含笔迹)检验技术、刑事理化检验技术、法医鉴定、DNA检验、声纹鉴别技术、气味鉴别技术、心理测定(测谎)技术、人体外貌识别技术、侦查通讯技术、刑事模拟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