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各级统计机构协同配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的统一、权威、全面、准确的统计工作。
中国的统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中国的最高统计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和实施国民经济核算、社会调查和抽样调查等重要统计工作,发布国家统计数据和统计报告。
2. 地方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统计局,负责本地区内的统计工作。地方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统计调查、数据收集和数据处理工作,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并协助国家统计局开展相关工作。
3. 统计部门:除了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之外,还有许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参与统计工作。例如,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各部门都有统计职责,针对自身领域的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
4. 统计法规: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统计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制度与规范条例》等,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通过以上的统计管理体制,中国实现了统计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统一规划,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中国也不断推进统计改革,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