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复形式:以一个基本单形为主体在基本格式内重复排列,排列时可作方向、位置变化,具有很强的形式美感。
2、近似构成形式:有相似之处形体之间的构成,寓“变化”于“统一”之中是近似构成的特征,在设计中,一般采用基本形体之间的相加或相减来求得近似的基本形。
3、渐变构成形式:把基本形体按大小、方向、虚实、色彩等关系进行渐次变化排列的构成形式。
4、发射构成形式:以一点或多点为中心,呈向周围发射、扩散等视觉效果,具有较强的动感及节奏感。
5、空间构成形式:利用透视学中的视点、灭点、视平线等原理所求得的平面上的空间形态。
6、特异构成形式:在一种较为有规律的形态中进行小部分的变异,以突破某种较为规范的单调的构成形式,特异构成的因素有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及色彩等,局部变化的比例不能变化过大,否则会影响整体与局部变化的对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