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文职是什么?军队文职属于军队人员,享有军队身份,属于军队编制。
在国家层面,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与军队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比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简而言之,工作内容上没有什么变化,但穿上了军装,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军人或在军民通用的岗位工作。
二、军队文职有无编制?军队编制不同于公务员的行政编、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它是军队系统中的编制,虽然与行政编、事业编名字是不同的,但是本质都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权利。军队文职的编制岗位采用的聘用制,文职制度中的聘用制,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部队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部队用人单位的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是指编制文职人员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在军队文职制度里,聘用制适用于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聘用前要经过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