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保护。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民的人格权利:包括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
3. 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非法干涉等。
4.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5. 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等。
6. 公民的监督权利: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包括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等。总的来说,《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保护,确保了国家的法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