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各省(市、区)的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
其中,湖北省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体育类体育本科录取(与武汉体育学院和其他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为同一批次),表演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艺术类艺术本科(三)录取,经济学和新闻学专业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体育类体育高职高专录取,表演专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艺术类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 “六类疾患病者学校可不录”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特别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我院不予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以及平行志愿考生;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5.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 6.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录取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