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审批员的考核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全国锅炉 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组织实施。
2.压力容器设计人员申请设计审批资格,应该由本人填写《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申请表》,经过其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报送考核机构,并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一)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 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按以下划分:(一) A类 1. A1级 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 2. A2级 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3. A3级 系指球形储罐; 4. A4级 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二) C类 1. C1级 系指铁路罐车; 2. C2级 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3. C3级 系指罐式集装箱。(三) D类 1. D1级 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 D2级 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SAD类 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第二条 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压力容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2.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够解决设计、制造、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面、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4.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5.具有6年(大专毕业8年)以上的压力容器设计经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的压力容器校核经历; 6.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7.执证有效期至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