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北魏始置,隋朝以后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长官为礼部尚书,其后历代相沿不改。
隋至宋属尚书省,元属中书省,明、清为独立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隋置尚书一人。礼部下辖礼部司、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初由侍郎掌管,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年)改侍郎为尚书之佐,各司侍郎均改为郎。四司分掌礼乐、学校、宗教、民族及外交之政,唐因之,置尚书、侍郎各一人,四司设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受中国文化影响,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也设有礼部,其首长为礼部尚书。至朝鲜王朝时期,礼部改称礼曹,首长改称礼曹判书。越南古代亦设有礼部的机构。官署简介除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夷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