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包含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部分,以北京市的播音统考的考试内容,主要考察以下几项内容:(一)作品朗读100分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二)新闻播报100分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三)话题评述100分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以新闻播报科目内容为素材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