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转专业规定:
1、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大学英语。
(1)如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计划数,学生不需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考核,直接被录取;当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学院择优录取。
(2)如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但小于等于计划数1.5倍,学生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但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3)如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1.5倍,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成绩在计划数前1.5倍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录取时,学校组织的英语笔试成绩占50%。
2、转入专业笔试和面试。
(1)学院考核方式为面试。
(2)最终录取成绩:英语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占50%。
(3)专业面试完成后,计算总分,排序。
3、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具有转专业资格:(1)身体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2)有公共基础课课程(含当前学期)不及格的。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4)不适合转入所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