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律。
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
2、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3、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依据,这就暗示宇宙中的事物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他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
4、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它是不能被证明的。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他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