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设置。
设置30个志愿。
2. 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 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