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2、教育硕士: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体育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运动实践经验,并且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者,也可以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艺术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5、公共卫生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6、军事硕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7、工商管理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8、会计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9、公共管理硕士: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