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施工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批,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6、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核准备案;
7、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