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 ,不用考试。
学生经过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改选专业:(一)品德优良;(二)所有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重学记录;(三)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在80分(含)以上;(四)第一学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20%,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0%。第五条 各学院在第一学期末及第一学年末根据院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本学院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