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德勒权变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任何领导形态均可能有效,其有效性完全取决于所处的环境是否适合。
菲德勒认为,领导者在指挥下属时,可以有两种方式:
一是明确指令下属做什么和怎样去做;
二是吸收他们一起来参与决策,从而与组织成员共同分担领导工作,共同承担责任。这两种方式从表面上看是相反的,一个使用的是权力的大棒,一个使用的是胡萝卜,但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激励组织成员去努力工作,为实现组织的预定目标而奋斗。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劣,不能说哪一个就一定比另一个好。它们对领导者来说都是有用的,问题是应当在不同的场合或情境下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