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专业的条件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或特殊困难,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由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校医院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核后,直接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休学创业复学、退役后复学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转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同一学生第一志愿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在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条件下,申请转入学院可依据本学院其它相关专业缺额情况,根据考核成绩优先和自愿原则,在和学生沟通的基础上,可接受自愿调剂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学校组织集中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只针对一年级学生(对口招生、定向培养学生除外),因特殊原因在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获批准的,一般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二年级以后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4.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学生在正式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其成绩计入学业档案;经过审批且期末所有课程考核合格(无补考)的学生才能转专业学习。
5.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应修的所有课程,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转专业成功后应主动查询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时与转入学院联系,修读转入专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