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和通假是古汉语中常见的语言现象,关于两者的概况及相互关系,历来争论很大。
通假与假借在一些方面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从本质上来看是完全不同的。本文通过对假借和通假这两种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分析两者的内涵及外延,阐明它们的联系与区别。一、 关于假借假借作为中国传统汉字学六书理论之一,它的出现至少应该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期。六书之名,最早见于战国时代的作品《周礼》,《周礼·地官·保氏》:“保氏以六艺教国子。”六书乃六艺之一,但六书的内容并未得到进一步说明。东汉时期,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指出六书包括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二者对六书的解释,虽各自名称和排列顺序有所不同,但关于“假借”之名却是相同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给“假借”下的定义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其意为:语言中已有某个词,但是却没有造出表示这个词的字,于是便依据它的读音,借用一个和它音同和音近的字来寄托这个词的意义,令、长就是如此。假借字的出现,是有着特定历史背景的,是汉字发展阶段的产物。早在汉字形成时期,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事繁而字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有的造字方法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一些虚词义更不容易表达出来,于是假借造字之法便应运而生。“本无其字”是假借产生的先决条件。正是因为实际的语言中已经出现了某个词,而原有的文字中没有表示这个词的书写符号,所以急需一个书写符号把它记录下来,如:“乌”,《说文解字》中说:“孝鸟也,象形。”表示“情感、感叹”之义的“乌”本无其字,借表示“乌鸦”的“乌”字来 寄托。下面再举一些假借的实例:“所”本是模拟伐木的声音,借为“处所”之“所”,后又借为代词之“所”,虚化为助词之“所”;“而”本义为胡须,借为连词“而”;“夫”本义为成年男子,借用为发语词“夫”我们可以看出假借现象多用于表示语言中的虚词和一些很抽象的实词,假借之法出现后,较好的解决了难以造字与必需写字之间的矛盾,假借之法利用象形时代所创制的汉字作为记音符号,借形表音,依音表词,大大增强了汉字的符号功能,使汉字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表音趋势。
二、 关于通假通假是汉语在缺乏严格规范化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用字现象。 “通假”一名出自侯康《说文假借例释》,他说:“制字之假借,无其字而依托一字之声或以事当之,以一字为二字者也。用字之假借,是既有此字,复有彼字,音义略同,因而通假”。在古汉语中,古人用字写词还未形成规范,本有其字而未用或不用,却以一个音同或音近字来代替本字。当用而未用的字叫做本字或正字,临时代替的字叫借字也叫通假字。如“早”的本义是早晨,但在《史记·项羽本纪》中却说:“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这里的“早”是本字,“蚤”是借字。从某种意义来说通假字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别字。通假就是两个字的形体和意义本不相同,只是由于音同或音近的原因,在书写的时候甲字被借作乙字用的一种现象。这种借用的基础是读音相同或相近,准确的说应当是“古音通假”,因为这种相同或相似是就上古读音来说的,因此要从上古读音加以辨说。东汉训诂学家郑玄较早探讨了通假现象产生的原因,他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意思是说语言中本有其字,只是仓促之间忘记了怎么写,临时采用“以音类比”的方法,即用音近的字来代替。通假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或由于一时疏忽忘了写本字,或由于听写而导致误用,或由于传抄底本不同,或由于苟趋简易知而不用,或由于方言的差别等等,应该强调的是,这种种原因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借字与本字都有着音同或音近的关系。由于借字的原有之意仍然存在,如“蚤”的“跳蚤”之意仍然通行,则本义与假借义便殊难定夺。不明通假往往导致了望文生义,被文字形体的假象所迷惑而牵强附会。古人常说:不明通假,不可读古书。王引之说:“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书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假借之字读之,则以文害辞。”这里的“本字见存”的假借,即通假。
三、假借与通假的关系通假字与假借字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假字与假借字两者最大的共同点在于读音方面,即两者都与本字的读音有着相同或相近的关系,都是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一个字,字音是假借字和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桥梁。其次在于词义方面,即二者大都与原有的字在意义上没有关系。本文重点论述假借与通假的区别,以便于解惑,澄清人们头脑中的模糊认识。(一)性质不同假借是一种只产生新义却不产生新字的造字法,因为它并未创造出新的文字符号。如“汝”的本意是河流名,而语言中第二人称代词读音与之相同,但却没有表示这个代词的字,于是把它的含义寄托在“汝”这个字上,产生了一个兼具音形义的“新字”,只是文字符号中并未多出一个来。也就是说,假借并没有造出新的字形,只是使语言中许多词有了记录传达它们的字。假借的本质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通假是在本有其字的情况下,古人临时用音同或音近的别字来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如“信”本义为“诚信”,但却常被借用为“伸展”的“伸”字。《周易·系辞下》:“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大意为:尺蠖弯曲身体,是为了求得进一步伸展前行。在文字形式上通假总不是孤立的,而是双向的,字在特定的环境里不是表示该字本身负载的意义,而是义同它字,其本质应是“本有其字,依声借字”。因此可以说:假借是同一个字含有几种互不相关的意义,通假则是借用乙字来表示甲字的意义。(二)范畴不同假借属于文字学范畴,通假则属于训诂学范畴,换言之一个是“文字学的假借”,一个是“训诂学的假借”。文字学的假借是由许慎提出的,即“六书”之假借,而训诂学的假借即是通假,由东汉训诂学家郑玄提出,他在给汉代经籍作注时,从古代大量文献中存在的“声之误”的问题中,发现了音同(近)即可借用这一现象,于是发明了“读为”、“读若”、“读如”等通假术语,他所说的假借与许慎所说的假借名同而实异。(三)与本字的关系不同1.通假字的本字是相对于通假字而言的正字,即符合规范和人们使用习惯的用来表达某种意义的字。而假借是本无其字的,一个假借义产生之前,事实上并不存在表示这个概念的字,假借字产生之后,这个意义就永远完全的由这个字来承担,因此本字为“被借之字”。
2. 假借是没有本字情况下的同音借用,一旦借用,永不归还,假借的字形和字意都是长期稳定不变的,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专用字。如“其”本义为“簸箕”,一旦被借用为虚词后,意义就固定在这个假借意上,一经约定俗成就不再造新字来表示它,“其”就成为语气助词的专用字,一直沿用到现在。通假是有本字的前提下的同音借用,借用之后,有借有还,通假字是临时“兼职”,离开特定的语言环境,通假关系就不存在了,如“矢”本义为“箭”,但常被借用为“发誓”的“誓”,如《论语·雍也》:“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但表发誓之意的“誓”不会因为借用了“矢”意义就会消失,表示“箭”的“矢”也不会因为被借作“誓”而废弃不用,“矢”和“誓”同时存在,各自的本义也都不变,大多数时候,表“誓言”之意用“誓”而不用“矢”。
3. 假借字的本字与借字是同一个字,形、音都相同,只是字义不同,即使有读音上的变化,也只是同一字读音的变化,不存在辨别字音的障碍,如“能”本指熊类兽,读néng,借作“贤能”之“能”仍读原来的音。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读音不一定相同,有完全同音的,也有双声,叠韵的,由于古音和今音的区别,会给识别通假字带来一定的困难(四)产生的原因不同假借产生的上古时代,文字还处于一种草创的萌芽状态,能为全社会认可的文字数量并不多,但人类的语言中已经出现了丰富的词语,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加深,词汇也在不断的增长,如果每一个词语都用一个汉字来表示,创造新汉字的速度也远远不够,就会出现“未及造”和“造不胜造”的困难。为了用有限的汉字记录无限的语言,人们就使用了假借。通假则与古人不规范的用字习惯有关,古人不尽是圣贤,父子相授,口言笔录,对语言符号重声明意,而轻言略行。写错别字是在所难免的,即使是文学家,语言学家也有可能出现笔误的时候,何况先秦书籍惨遭焚毁之祸,后世之人仅凭记忆重写,辗转传抄,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当时社会缺乏有力的正字措施,正字之法还未通行,字典辞书还未问世,人们也缺乏正字的依据,直到许慎的《说文解字》出现后,人们才有了正字的认识和依据,通假现象大大减少。只是一些仿古的文人使用了。另外方言的区别也是造成通假的原因之一。(五)作用和功能不同假借字为汉字的发展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是汉字发展的动力,它的出现打破了绘形表意的模式,开辟了借声表意的新途径。解决了象形、指事、会意等从字形方面入手,造字法无法解决的困难,如“不”本为“花萼”、“无”本为“無”(舞蹈),“莫”本为“日暮”,但被借用为一些难以用字形表达的抽象概念,使这些概念得以方便的记录下来。假借的使用虽然没有造出新的字符,但是却促进了新字的产生。“北方”的“北”被借用,产生了新字“背”,“其”被借用,产生了新字“箕”,“然”被借用产生了新字“燃”,“莫”被借用产生了新字“暮”等。通假字以别字代替本字,掩盖了汉字形体与意义的联系,造成了书面混乱,影响了文字的交际功能,为今人读古籍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是继承古文化的巨大阻力。如《左传·文公十七年》:“鹿死不择音。”如不明通假,望文生义就会解释为“鹿死的时候不选择声音”,其实此处是用“音”代替“荫”意思是“鹿死的时候来不及选择荫蔽的地方。”这样的误解在古文学习中经常会发生。综上所述,假借和通假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现象。虽然某些方面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却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其内涵和外延都各有所指。假借是一种独特的造字方法,属于文字学范畴;通假是一种古文字的用字方法,属于训诂学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