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经济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城市发展非常缓慢,重要的城市均为具有政治统治作用的都城、州府等。
18世纪后,工业化进程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城市的发展。城市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的提法本身就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城”为行政地域的概念,即人口的集聚地;“市”为商业的概念,即商品交换的场所。而最原始的“城市”(实际应为我们现存的“城镇”)最初城市中的工业集聚,也是为了使商品交换变得更为容易(可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而形成的。在城市中直接加工销售相对于将已加工好的商品拿到城市中来交换而言,则正是一种随着工业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商业变革。城市包括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城市布局和城市交通,而这几方面所发生的变化,都必然地会对城市的商业活动带来影响,促使其发生相应的变革。城市经济学对城市作了不同能级的分类,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按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世界城市发展的历史来看,城市分为集市型、功能型、综合性、城市群等类别,这些类别也是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任何城市都必须经过集市型阶段。集市型城市:属于周边农民或手工业者商品交换的集聚地,商业主要由交易市场、商店和旅馆、饭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所构成。处于集市型阶段的城市在中国主要有集镇。功能型城市:通过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优势产业的集中,开始发展其特有的工业产业,从而使城市具有特定的功能。不仅是商品的交换地,同时也是商品的生产地。但城市因产业分工而形成的功能单调,对其他地区和城市经济交流的依赖增强,商业开始由封闭型的城内交易为主转为开放性的城际交易为主,批发贸易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这类型城市主要有工业重镇、旅游城市等。综合型城市:一些地理位置优越和产业优势明显的城市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型,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得到发展,城市的集聚力日益增强,从而使城市的经济能级大大提高,成为区域性、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经济中心和贸易中心(“大都市”)。商业由单纯的商品交易向综合服务发展,商业活动也扩展延伸为促进商品流通和满足交易需求的一切活动。这类城市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有直辖市、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