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可研与环保、水保及用地预审批复内容,组织初步设计(提供设计院环保,水保及用地预审批复内容,开展定测与初步设计)。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完成用地申请报告,编制复垦方案报告书(设计院提供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配合办理),国土及规划部门受理,批复。
3. 组织建材、地材、土源调查,签订意向协议。
4. 按批复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文件,预审初步设计环境保护文件,形一成意见上报。
5. 在设计单位协助下,与相关产权单位签订公铁公交、三电迁改、改路、改渠、管线迁改补偿等协议,确定补偿方式和标准,6.组织初步设计初审,督促设计单位按鉴定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鉴修概算。
7. 组织审查修改初步设计,鉴修概算,报部核备。
8. 外部电源咨询。
9. 做好对外协调工作,保证设计定测、勘察工作顺利开展。
10. 跟踪掌握设计院对全线重点工程、先期开工工程、全线工程的设计进度,按合同约定分阶段考核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