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都需要建设人防工程。
但是具体到实际,建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在经济上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其中的规定指标是指9层或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2-5%(具体看各个城市)修建(比如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