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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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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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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课过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如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就是这种录取原则。参加该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2. 专业考试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如天津音乐学院2017年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该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将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如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中国画、书法学等专业,专业校考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由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一定规则折算而成)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温馨提示: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的录取原则也可能不一样,各专业的文化课分数线也有区别。建议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各高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特别是其中有关录取原则的规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其他答案

校投放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艺术体育类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报考学校相应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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