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骨上。
骨刻文是指在兽骨上刻画的符号——象形文字或图形文字,在山东集中发现(赤峰、关中等地也有发现),是我国最早的以记事为主的可识文字。
2005年,著名考古学家、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所长刘凤君教授发现并命名,始称“东夷文字”,后称“骨刻文”,并认定刻画工具为玛瑙等锐角宝石,形成约在4600~3300年之间,是龙山文化时期流行的文字。自2010年底开始,著名东夷文化学者、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丁再献研究员将骨刻文成功系统破译,从文字的起源和构造等方面较全面的论述了与甲骨文及现代汉字的传承关系,论证是汉字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