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学本科、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等。
1、大学本科大学本科是指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于理论上的专业化通识教育,应用型本科侧重于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高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3、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高等职业院校颁发给合格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