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奏定学堂章程》.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行的系统学制.
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因光绪二十九年为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
内容涉及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及学务管理等,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分小学(包括初等小学堂及高等小学堂)9年、中学5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及大学6-7年.规定任何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为宗旨.这一学制突出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对以后学制的组织形式影响颇大.其施行至1911年辛亥革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