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留学生的意思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并且有工作单位的学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培养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定向培养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材料补充:定向留学生的招生条件:
1、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要在本省市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一式四份),由考生及其家长签字,县、市招生办公室盖章,放入考生档案。被学校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在《定向生志愿表》上盖章。
2、交考生报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一份,定向就业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分配部门一份,学生及所在学校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