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条楼梯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6条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第3.1.8条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第3.1.9条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第3.1.10条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板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3.1.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