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育理论是由夸美纽斯首创,经赫尔巴特等人补充发展而形成的教学理论,指的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以学科课程为依托,在直观经验基础上通过归纳、演绎方式进行的教学模式。
赫尔巴特与夸美纽斯理论的最大区别在于:学科方法的科学化,为教育学找到了其理论基础,即心理学。他还提出儿童是需要管教的,可用惩罚性的威胁。并在夸美纽斯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课程内容的选择必须与儿童的经验和兴趣相一致的。赫尔巴特教育学被认为是“传统教育”的主要代表。
19世纪初,赫尔巴特出版《普通教育学》和《教育学讲授纲要》,标志着传统教学理论形成。所以下面以赫尔巴特教育学来阐述传统教育理论的主要内容:
1. 教育思想赫尔巴特第一个提出,应该把教育学建成一门科学,教育学在教育目的上必须以伦理学、道德哲学为基础,在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则必须以心理学为基础。
2. 教育目的赫尔巴特认为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具有完美意志、完善道德品格的人,也就是具有“五观念”的人。把规范(道德)的养成看成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3. 学生观强调学生是受动者。否定人类具有先天的或直觉的才能,认为人与动植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人的性格与人所受的教育、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健康是互相制约的。
4. 师生观教师中心论:教师是知识与智慧的传播者;传递社会与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专制与权威的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