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
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与伦理、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历史的第二个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又称为“历史学”,或简称“史学”。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编纂学、家谱学、古文字学、计量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和新闻学等,参见历史学。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简称“史学家”,中国古代称为史官。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如《史记》、《汉书》等,粗分为“官修”与“民载”两类。狭义仅指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对于历史的含义和性质,有很多中不同的诠释,以下列举其中一些: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所说的意思不是字面意思,他说的意思是历史只存在于历史学家对历史的思想认识之中);毛泽东说:“读史可以明智,这是先人早就说过的”;柯林伍德说:“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梁启超说:“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