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通论是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一种关于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的观点。
根据劳动通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劳动。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与动物最基本的区别之一。动物通过本能来满足自身的生理需求,而人类则通过劳动来改造自然、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人类通过劳动创造了工具、技术和社会形态,从而改变了自身和周围环境的状态。与动物相比,人类具有创造性劳动的能力。人类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目的进行劳动,通过思考、规划和创造来改变和创造新的物质和社会关系。这种创造性劳动不仅仅是满足生理需求的手段,也是人类自身发展和进步的动力。此外,劳动也使人类具备了社会性。人类的劳动不仅仅是个体的劳动,而是通过合作和分工来实现的。人类通过劳动相互交流、合作和交往,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组织形式。因此,劳动通论认为,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类具有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和社会性,能够通过劳动改变和创造新的物质和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