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是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一种诗歌体裁,主要流行于两汉时期。
乐府最初是指乐队和府署,后来被用来指代官方机构中的音乐和文化部门。在两汉时期,乐府主要负责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编辑音乐:乐府负责编纂和编辑音乐,创作各种音乐作品,如歌谣、民间音乐等,以供官方和民间使用。收集民间文艺:乐府也负责收集民间文艺作品,如民歌、民谣、故事等,以宣扬民间文化和促进国家文化的多元化。教育普及:乐府还负责在社会各个层面进行文化教育的普及,包括在学校、宫廷和寺庙中举办音乐、文学和戏剧表演等活动,使广大人民受到文化熏陶和教育。总之,乐府在两汉时期是非常重要的文化机构,对于宣扬民间文化、促进文化多元化和普及文化教育有着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