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家们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发起理性与信仰的辩论,人的个性与本质认识成为神学辩论中心,由此产生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这一概念是在19世纪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的文章中首次提出,提倡重视科学教育取代形而上学的教育。随后历史学家卡尔哈根用人文主义对14至16世纪的西欧文化运动进行标注。致力于文法、诗歌、历史学、修辞学与伦理学的学者被称为人文主义者。从14到16世纪的期间,出现了很多出色的学者。奥卡姆和威克里夫是晚期经院哲学的代表,伊拉斯谟则将经院哲学引入人文主义。古典时期的著作深受重视,学习并研究古典作品流行在各个大学,尤其是包括艺术和科学的人文学科,这也是人文主义的真正源头。海德格尔从人的本质定义人文主义,认为人文主义要全是人的本质,对精神、灵魂和身体进行解释。由于社会发展不同,早期德意志人文主义者就有明显的特征。中世纪德意志从贵族到市民都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因为宗教思想与君权神授的神学思想息息相关,从奥托时期开始君权神授就深深影响了德意志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