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主要遵循以下流程和要求: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包括在江苏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等。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一般应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对取得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需要2名以上正高级专家推荐。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业绩直接申报相应职称。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9个系列,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评审。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须先参加考试合格。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于6月底前下发年度评审通知,明确材料要求、报送时间地点等,并公布。评审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评审委员会规范组织评审。要落实监督程序,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建委员会。评审结果由相应评审委员会确认公布,颁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结果和工作总结要及时报备。要破除"四唯"倾向,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管。职称评审工作要规范组织,建立健全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规范评审工作。总之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要遵循逐级申报、业绩导向、分类评价、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等原则,规范评审程序,加强监管,破除不合理限制,注重能力、实绩、贡献,促进人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