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以艺术形象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艺术。
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建筑、雕塑、绘画;时空艺术:戏剧、影视、舞蹈。第二种:以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为依据,可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听觉艺术:音乐;视觉艺术:建筑、雕塑、绘画、书法;视听艺术:戏剧、影视。第三种:以艺术作品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再现艺术:绘画、雕塑、戏剧。第四种: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作品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静态艺术: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第五种:在欧美等国家新兴的分类法,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艺术、建筑、工艺,以及现代艺术设计、广告艺术、电影艺术、计算机三维动画等;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以及在发达国家近年来广受欢迎的音乐剧等。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适应现代艺术的发展趋势,及时容纳了最新出现并广受欢迎时新兴艺术门类或样式。但是,这种分类方法毕竟刚刚出现,尚未经过时间的检验,尤其是在目前尚未得到世界各国艺术界、学术界、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即使在发达国家内,也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因此,本书也暂不采用此种方法。科学的艺术分类方法应当充分吸收上述分类法的合理因素,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实质上是以动态化的方式来传达人类的审美经验。艺术作品从根本上讲,就是以物态化的方式传达出艺术家的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因此,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应当把艺术形态的物质存在方式与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性作为根本的依据。第六种:从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来看,可以将整个艺术区分为五大类别,即:实用艺术(建筑、园林、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造型艺术(绘画、雕塑、摄影、书法)、表情艺术(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戏剧、戏曲、电影艺术、电视艺术)和语言艺术(诗歌、散文、小说)等。本书采用的便是此种分类方法。当然,由于篇幅所限,本书并未涵盖所有的艺术门类,诸如杂技、曲艺、木偶、皮影等一类民间艺术就尚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