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12)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
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2. 艺术类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12)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我省艺术类专科平行志愿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
3.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计算出的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我省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