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公民因私事出国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留学(包括自费留学和公派留学)、旅游(包括个人出国旅游和团队出国旅游)、劳务就业、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具体是: ⑴夫妻一方在外国定居的或受外国定居的亲友邀请去定居的、出国继承财产的、或取得前往国政府发给的定居许可证明的,可申请出国定居; ⑵受在前往国有永久居留权或具有前往国有效短期居留证件的国外亲友邀请出国探亲、访友的,可申请出国探亲、访友; ⑶受国家或工作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可申请出国留学; ⑷参加经国家批准有“出境游”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旅游团的或个人出 国旅游的,可申请出国旅游; ⑸与外国雇主或有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签订了到外国就业的合同,或由国内劳务公司外派劳务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出国劳务、就业; ⑹各类企业职员因企业业务需要派遣出国的,可以申请出国商务; ⑺因其它非公务活动需要出国的。自费出国留学应具备的条件手续及有关规定 条件 1.自费留学不受学历、年龄的限制,凡具备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费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读研究生或进修。 2.中学毕业生、自费大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3.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赔偿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为五年,研究生毕业为三年,专科及成人高校毕业生为二年;偿还培养费:专科生每学年1,500元,本科生每学年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4,000元,博士生每学年6000元。) 4.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5.除上述条件外,自费留学还应具备:第一,通过正当合法手续取得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即持有亲友提供的经济保证书(须得到所去国家的认可),或持有国外院校、科研机构或基金会等提供的奖学金或资助证明。所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应能维持自己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第二,应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 手续及有关规定 在收到入学许可证和外汇资助证明后,如本人是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要先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出申请,单位或学校应签署意见。然后本人持有关材料及单位签署的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复,发给护照。本人持护照到所去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 高等学校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出国后保留学籍一年。在国外读研究生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转为自费公派留学人员,由我驻外使、领馆颁发“国家派出留学人员证明”,不变更护照和签证。 自费出国留学由当地公安部门受理,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者,应由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 参考资料: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