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类别和要求(一)普通生:
1、指标生: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原郊县)各初中学校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2、统招生: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3、扩招生: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二)特长生:
1、体育特长生(含田径、乒乓球、健美操):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原郊县)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要求:初中阶段田径、乒乓球、健美操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确有发展前途的学生。
2、艺术特长生(声乐):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原郊县)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要求:具有良好的声乐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专业水准,能担当领唱之职,有声乐类近3年的考级或获奖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且在器乐或舞蹈方面具有专业水准(有考级或获奖证书)的学生优先。
3、科技特长生(含信息技术、科技与工程创新):面向全市(含南京市所有市区、郊区、原郊县)201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要求:(1)信息技术:信息竞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科技与工程创新:以下四项具备其中之一的学生:
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②机器人大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③科技发明获得一项国家专利;④具有较强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在科技与工程类制作方面有明显特长。说明:以上普通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三)其他在全国范围内有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显著特长的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