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有交换生派往国内外交换学习、交流、游学、暑期实践的学生。
第二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同)根据每年与国内外合作单位的协议内容,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派遣数量、专业要求以及费用预算等情况,并通过网络及相关渠道及时发布派出信息。第三条 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符合下列要求者可参加派出交换生选拔:
1、身体健康,品行优良;2、英语水平要求:(1)非英语专业:原则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70分(百分制)或490分(710分制)及以上者;或已通过英语六级者.有资格参加省英语口语考试者优先;(2)艺术、体育专业:原则上三级英语水平考试在90分以上(百分制)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3)外语专业:外语水平不作特别要求。
(4)有近两年雅思6。0或托福机考80分及以上成绩者优先考虑;3、学生在派出学期为非一年级或毕业年级; 4、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百分之三十. 5、学校外语形象大使优先考虑。 第四条 选拔、派出程序1、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派出交换生申请表》;2、相关学院推荐,推荐时应明确列出该生在交换期间必修的专业核心课程;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考核,择优确定拟派出学生;4、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派出学生;5、将派出学生名单报相关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备案;6、派出学生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并填写三份《三峡大学交换生考核表》;7、学校协助联系并协助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8、派出前,学生签署《三峡大学派出交换生协议书》.第五条 已通过选拔、公示并确定的派出交换生在派出前和派出期间自主提出放弃,且并非出于不可抗力(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如本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自然灾害、战争等)的,在当年评优工作中,相关学院不予推荐. 第六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实际情况协助派出交换生联系邀请函,提供出国手续咨询,交换生在派出前必须按照要求接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行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