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的。
省外户籍人员办理护照申请材料:
1、申请人相片 2、申请人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3、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4、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5、其他亲属关系证明6、本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各出入境办证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补正的,受理人员需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可予以受理。
3、缴费。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参考资料: